关于已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如何赔偿?

一颗大白菜10个月前保险知识645

00:0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或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的情形,劳动者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无拒绝续订的权利。若用人单位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明确表示不再续订,且劳动者无上述法定解除情形,则该终止行为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而非合法的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

违法终止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 “2N”)。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本案具体计算:宋 * 霞自 2018 年 8 月至 2025 年 1 月工作约 6 年 5 个月,经济补偿基数为 6.5 个月工资,赔偿金为 13 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N):适用于合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但用人单位维持 / 提高条件而劳动者拒绝)。

赔偿金(2N):仅适用于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具有惩罚性。

本案中,用人单位拒绝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强制性规定,属于违法终止,故应适用赔偿金而非经济补偿金。

实务依据与司法裁判倾向

人社部在 2025 年 2 月的官方回复中明确:“用人单位在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直接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应认定为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广州中院、深圳中院的司法案例亦支持这一结论,即用人单位在此情形下终止合同构成违法,需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的合规建议

审慎评估续订条件: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核查劳动者是否存在第三十九条或第四十条第一、二项情形。若不存在,劳动者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同意。

避免口头通知风险: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保留送达证据。口头通知可能因举证困难导致不利后果。

合规处理争议:若与劳动者就续订问题产生争议,建议通过协商或劳动仲裁解决,避免因违法终止承担高额赔偿责任。

综上,宋 * 霞的情形不属于合同期满自动终止,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支付赔偿金(2N)。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利,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
如果您对本文有异议,请先阅读本站《免责声明》,如仍保持您个人观点可与本人联系。

你好优秀经办人微信公众号

相关文章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解读

补贴范围 明确了享受补贴的对象为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涵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以及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同等学历留学人员。这些毕业生需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不含特...

养老金测算表,较难的公式计算。(基础养老金之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养老金测算表,较难的公式计算。(基础养老金之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基础养老金(上一年度市县计发基数月平均工资+上一年度全省计发基数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计发比例×缴费年限①基础养老金1上一年度市县计发基数月平 均工资7726.672上一年度全省计发...

吉林智慧人社单位网厅工伤保险操作分享

 一、账户注册登录吉林智慧人社网址:http://zhrs.hrss.jl.gov.cn。建议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点击单位账号登录入口,进入法人登录页面,依次输入账户名称或是营业执照中的1...

本文主要介绍2N、2N+1及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第二篇)

第一、单位须支付2N作为经济补偿金包括的情形:2N是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的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四十八条、八十七条之规定,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常见问题。(第三篇)

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常见问题。(第三篇)

一、退休返聘人员是否被劳动法保护退休返聘人员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我国劳动法律相关规定,在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劳动者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符合法律要件的劳动...

吉林省产假工资如何发放?

吉林省产假工资如何发放?

第一种: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数额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按女职工生育前的工资标准发放。第二种: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服务热线

18686626826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