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686626826
第一种: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数额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按女职工生育前的工资标准发放。第二种: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深入贯...
近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 2024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就 2024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 2...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吉林省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自2024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