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院+人社厅2025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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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段话简要总结

山东省高院与人社厅联合发布2025年度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聚焦违法分包用工主体责任、劳动关系实质认定、工伤私了协议撤销、虚假病假辞退、社保约定无效、弹性退休自愿原则、新就业形态用工界定、恶意调岗降薪赔偿、健康指标不能定不胜任、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十大核心争议,明确劳动关系看实质管理、社保约定一律无效、工伤赔偿显失公平可撤销、弹性退休以劳动者自愿为前提等裁判规则,统一司法与仲裁尺度,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合规用工指引。


二、思维导图(MindMap)

三、详细总结(分点+关键数字+表格)

(一)违法分包与用工主体责任

  1. 核心规则:合法经营单位将业务转包/分包给无资质主体,需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不必然认定劳动关系,但需承担工资、工伤待遇责任。
  2. 适用场景:建筑行业多层分包、个人承包用工。
  3. 法律依据:最高法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一条。

(二)劳动关系实质认定

  1. 核心标准:以支配性劳动管理为核心,不单独以工资支付主体认定劳动关系。
  2. 关键情形:工作地点、内容、管理人员不变,仅代发工资,劳动关系不转移
  3. 依据:劳社部发〔2005〕12号文。

(三)工伤赔偿“私了”协议

  1. 核心规则: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前签订且金额与法定差距悬殊,构成显失公平可撤销
  2. 典型数据:案例中约定赔偿6万元,法定待遇208711元,法院判决补足差额150711元
  3. 撤销时限:知道/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行使。

(四)虚假病假与违纪解除

  1. 核心规则:提供虚假诊断证明请病假,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可合法解除,无需支付赔偿金
  2. 认定要点:无真实就诊记录、无治疗证据,可认定虚假。

(五)社会保险约定无效

  1. 核心规则:“不缴社保”协议一律无效,属强制性规定。
  2. 法律后果:劳动者以未缴社保离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3.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司法解释(二)第19条。

(六)弹性提前退休

  1. 核心规则:弹性退休以劳动者自愿为前提,单位不得强制。
  2. 法定要件:
    • 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 提前最长不超3年
    • 不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 提前3个月书面申请
  3. 违法后果:强制终止合同,需支付违法终止赔偿金

(七)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

  1. 核心原则:事实优先、支配性劳动管理
  2. 不认定劳动关系情形:
    • 可自主决定是否上线、时长
    • 仅上线后受派单约束(算法协助)
    • 职业伤害保障不代表存在劳动关系

(八)恶意调岗降薪逼迫离职

  1. 核心规则:单方变更工作区域、降薪、阻碍打卡,属未提供劳动条件。
  2. 法律后果:劳动者被迫离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3. 典型数据:案例补偿金额83208.22元

(九)健康指标与不胜任工作

  1. 核心规则:不能以高血压、高血糖、体重指数等健康指标直接认定不胜任
  2. 合法解除要求:需证明实际工作不达标,并履行培训/调岗程序。
  3. 违法后果:单位直接辞退,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核心规则: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无过错,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2. 规避无效:单位以延长期限、项目合同等方式规避,仍视为连续订立
  3. 违法后果:单方终止合同,支付违法终止赔偿金(案例:128437.68元)。

十大案例核心信息速览表

案例序号 核心争议点 关键裁判规则 关键数字
1 违法分包用工责任 合法承包人担用工主体责任 不认定劳动关系
2 劳动关系认定 看实质管理,不唯工资支付 工作地点/内容不变
3 工伤私了协议 显失公平可撤销,补足差额 6万 vs 20.87万,补15.07万
4 虚假病假辞退 虚假证明属严重违纪 合法解除无赔偿
5 社保约定无效 不缴社保协议无效 离职可主张经济补偿
6 弹性退休 必须劳动者自愿,不得强制 提前3个月书面、最长提前3年
7 新就业形态 自主上线≠劳动关系 职业伤害保障≠劳动关系
8 恶意调岗降薪 逼迫离职应补偿 补偿83208.22元
9 健康指标 健康≠不胜任,需实际考核 继续履行合同
10 无固定期限合同 二次固定合同应签无固定 赔偿128437.68元

四、关键问题与答案(3个不同侧重)

问题1(用工责任):建筑公司把劳务分包给个人,工人受伤,谁担责?

答案:由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分包/转包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负责支付工资、工伤保险待遇;即便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该责任也不能免除。

问题2(工伤赔偿):工伤认定前和公司签了低价赔偿协议,还能反悔吗?

答案:可以。若协议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前签订,且赔偿金额与法定标准差距悬殊、显失公平,劳动者可在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申请撤销,并要求单位补足工伤保险待遇差额。

问题3(劳动合同):连续签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单位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合法吗?

答案:不合法。劳动者无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1/2项情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享有单方选择权,单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以项目合同、延长期限等方式规避的,仍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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