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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名称发文字号发文单位负责处室1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吉劳社医字〔2000〕11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待遇保障处2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
净月区工伤申报相关事项说明一、咨询与联系如有疑问,可在群里提问,或拨打办公电话:0431—82880588。办公地址:净月管委会 5 号楼劳动监察大队向西走不远处,有个单独的小二楼(仲裁科),侧边有楼...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怎么办?答:2011年7月1日以前参保的职工:如果这类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可以继续按年度缴费,延长5年后仍不...
为了减轻职工因大病所致的经济负担,经我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于职工大病医疗费适当增加补助标准,更体现医院对职工的真诚关怀。1、补助标准  ...
请仔细阅读下述内容,准备齐全各项材料后,每月1-10日(工作日),送至门诊三楼医保办孙老师610923。 ...
感谢: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经办人提供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