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1月1日起全面实施

一颗大白菜2年前政策解读996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吉林省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自2024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丧葬补助金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为以上年末我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基数,按4个月计发,其中2024年丧葬补助金按每人500元计发。已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地方,补助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上述标准执行,补助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按原标准执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丧葬补助标准。其中对省定标准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州)、县(市、区)政府按6∶4比例分担;对各地自行提高标准部分,所需资金由市(州)、县(市、区)政府自行承担。

丧葬补助金申领条件

领取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在2024年1月1日起死亡的,其遗属可申领丧葬补助金。同时符合领取其他社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只能选择领取其中一项。

丧葬补助金申领方式

申领人应在领取待遇人员死亡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注销登记并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

(一)线上办理:网厅端、移动端。

(二)线下办理:市、县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保险基层服务窗口。

申领人办理注销登记领取丧葬补助金,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证明领取待遇人员死亡的相关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人员失踪死亡证明材料、承诺书,以上材料提供一种即可。如以上材料均无法提供,应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应有三个以上知情人,包括领取待遇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人签字,并注明死亡时间);

(三)死亡领取待遇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卡)。无法提供的,提供法定继承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书面承诺和相关证明材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建立,使参加不同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较公平地享受社会保障,有利于正向激励参保和引导预期,提升待遇水平,维护基金安全。


原文:吉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1月1日起全面实施 (jl.gov.cn)


解读:

以下为您举例解读这一政策:


假设在 2024 年 2 月,吉林省某县的一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王大爷去世。


补助标准方面:2024 年丧葬补助金按每人 500 元计发。如果该县未来经济发展较好,政府决定在 500 元的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比如提高到 800 元,那么省定标准的 500 元由省和市(州)、县(市、区)按 6:4 比例分担,额外提高的 300 元由该县自行承担。


申领条件方面:王大爷的遗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但如果王大爷还符合领取其他社会保险丧葬补助金的条件,遗属只能选择其中一项领取。


申领方式方面:王大爷的遗属需要在王大爷死亡之日起 3 个月内申请。比如王大爷 2 月 10 日去世,遗属应在 5 月 10 日前申请。

可以选择线上办理,通过网厅端或移动端操作;也可以线下办理,前往市、县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保险基层服务窗口。


申领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比如遗属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王大爷户籍注销证明,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王大爷或法定继承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如果无法提供王大爷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则提供法定继承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书面承诺和相关证明材料。


免责声明
如果您对本文有异议,请先阅读本站《免责声明》,如仍保持您个人观点可与本人联系。

相关文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简要解读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各方协同努力,提高参保质量,解决群众就医后顾之忧。完善政策措施:参保政策:放宽参保的户籍限制,推动特定人群在常住地参保。筹资政...

2024年 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参考试题

2024年 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参考试题

1.劳动者有下列【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下列因素不会影响沟通...

停保提示:人员已冻结

停保提示:人员已冻结

有可能涉嫌违法,被冻结了也有可能多账号被冻结了...

关于异地就医、异地就以备案,多个案例,让你了解的更清晰。

省内案例:小李是吉林省四平市的职工,被公司派到松原市工作半年。他提前在四平市医保部门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手续,提供了工作派遣证明等材料,备案有效期为半年。在松原市就医时按照一档待遇报销,报销比例未下...

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卫联发〔2023〕56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卫联发〔2023〕56号)

官方政策文件: 官方政策解读: 明确了,除企业需要承担生育津贴部分。 及:...

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背景与目的:为规范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制定了《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依据《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服务热线

18686626826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