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积金 修改最后汇缴月 情况说明,模板。

一颗大白菜1年前政策解读729

情况说明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关分中心:

 

长春**有限公司(单位账号:xxx)于2018年3月开户,由于单位2023年1月开始店面关闭不在经营,导致单位一直无缴存人员。2024年11月有新入职员工,需要将单位最后汇缴月修改为2024年10月。最后汇缴月修改完成后为职工进行增员并从11月开始为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

以上情况属实,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由本单位负责。 

  

 

长春**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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