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 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吉政函〔2024〕66号

一颗大白菜8个月前官方发文527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吉政函〔2024〕6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
  长春市区(含九台区、双阳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吉林、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5元/小时;四平、通化、辽源、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
  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0日    


原文:http://xxgk.jl.gov.cn/szf/gkml/202408/t20240822_8966721.html

免责声明
如果您对本文有异议,请先阅读本站《免责声明》,如仍保持您个人观点可与本人联系。

标签: 官方发文

相关文章

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附件1-15

自2025年4月1日起,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全部地级市组织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各地依托全国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系...

根据长春市最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职工在以下条件下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根据长春市最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职工在以下条件下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一、提取公积金的核心条件1. 全款购房提取取消24个月提取时限:全款购房后,不再限制24个月内必须提取公积金(过去超期无法提取)。...

长春市 申报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须知

长春市 申报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须知

附件:附件1:单位网厅工伤保险操作流程(企业版)--初次鉴定.doc附件2:A4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表》(正反页打印)20201105.docx附件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方式确认表模板.xlsx...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服务热线

18686626826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吉林省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智能核算与服务系统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