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客】员工医疗期满后仍无法继续工作,之后的休假该如何处理?

一颗大白菜5个月前政策解读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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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医疗期满后仍无法工作的休假及后续处理,需结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实操规范,从法律依据、处理流程、注意事项三方面综合分析,确保既合法又兼顾企业与员工权益。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核心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这一条款明确了医疗期满后员工无法工作时,企业的合法处理边界 —— 要么通过调岗等方式继续履行合同,要么在符合条件时合法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具体处理流程

医疗期满后员工仍需休假的,处理需分步骤推进,确保程序合法、证据留存完整:

1. 确认医疗期已满,发出返岗通知

  • 首先需根据员工 “累计工作年限” 和 “本单位工作年限”,再次核算法定医疗期(避免因计算错误导致程序违法)。

  • 医疗期满后,向员工发送书面《医疗期满返岗通知书》,明确要求其返岗工作,注明返岗时间、岗位及拒不返岗的后果(留存送达证据,如快递签收记录、邮件回执等)。

2. 若员工仍需休假(提供病假条),先尝试调岗

  • 若员工以 “仍需康复” 为由提交病假条(需符合公司病假制度,如正规医院诊断证明),企业需先判断其是否 “不能从事原工作”。

  • 若确认无法从事原工作,应向员工发送书面《调岗通知书》,说明新岗位的职责、薪资(原则上不低于原岗位薪资的 80% 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并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到新岗位报到(同样留存送达证据)。

3. 调岗后仍无法工作,启动劳动能力鉴定

  • 若员工对调岗无异议,但仍提交病假条表示无法从事新工作;或直接拒绝调岗,坚持需休假,企业可要求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目的:通过权威鉴定确认员工是否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避免 “泡病假”,同时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如鉴定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且符合条件的,可能涉及退休 / 退职)。

4. 符合条件时,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 若员工拒绝劳动能力鉴定,或鉴定后确认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操作:

    • 发送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解除理由为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注明解除时间、经济补偿标准及支付方式。

    • 支付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 1 年按 1 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未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需额外支付 1 个月工资(即 “N+1”)。

    • 与员工签订《经济补偿金发放协议》,明确金额、支付时间及双方无其他争议,避免后续纠纷。

三、注意事项

  1. 区分 “医疗期” 与 “病假”:医疗期是法定保护期(员工因伤病 “必须休息” 的期限),期满后员工再请的 “休假” 属于病假,企业可根据制度审批(但需符合当地政策,如部分地区规定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 80%”)。

  2. 避免 “违法解除”:解除合同需同时满足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三个条件,缺一不可;未履行调岗程序直接解除,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3. 证据留存:全程保留书面通知(返岗、调岗、劳动能力鉴定、解除合同)的送达记录、员工提交的病假条、调岗后的工作反馈等,以备劳动仲裁 / 诉讼时举证。


综上,医疗期满后员工仍需休假的,需先通过返岗、调岗、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确认其劳动能力状态,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依法处理,既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也降低企业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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